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脚手架、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 二、脚手架 1.本章列有外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满堂脚手架、内装饰脚手架、安全围护(网)。 2.外脚手架定额中包括密目网围护;40m以上钢管脚手架定额采用型钢平台加固。 3.砖、石砌体高度超过1.2m时,均应计算脚手架。 4.计算脚手架工程量时,不扣除门窗洞口、车辆通道、变形缝等所占面积。 5.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山墙尖部分的高度应折半计算。 6.高度在3.6m以内的墙、柱(梁)、天棚面装饰所需的脚手架搭、拆人工和脚手架材料摊销费已包括在相应定额中,高度超过3.6m的墙、柱(梁)、天棚面装饰,可以计算装饰脚手架。挑脚手架适用于外檐、挑檐等部位的局部装饰。悬空脚手架适用于有露明屋架的屋面板勾缝、油漆或喷浆等部位。 7.室内天棚装饰面距设计室内地坪3.6m以上时,应计算满堂脚手架,但柱、梁、墙面的装饰不再计算装饰脚手架。 8.天棚、柱、梁、墙面只做油漆、喷(刷)涂料,高度超过3.6m时,应按满堂、装饰脚手架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4。 9.建筑物室内天棚面层净高在3.6m内,吊筋与楼层的连接点高度超过3.6m时,应按满堂脚手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2。 10.脚手架应综合利用,如遇特殊构造而影响施工,不可避免发生再次搭拆的,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并在搭拆前办妥签证。 11.本定额不包含卸载支撑、支撑拆卸方案设计、安全检测费及措施费用,发生时另行计取。 三、建筑物垂直运输 垂直运输是指合理工期内完成修缮、加固工程全部施工内容所需要的垂直运输费用(不含拆除)。已考虑了修缮高度、加固高度小于3.6m的垂直运输,超过3.6m者,可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四、建筑物超高降效 建筑物超高降效适用于建筑物高度20m(6层)以上的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脚手架 1.外脚手架按外墙中心线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室外实际地面低于设计地面时,高度不另增加。墙外墙垛、附墙烟囱等突出宽度在24cm以内者,不计算脚手架工程量;突出宽度超过24cm者,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并入外脚手架工程量内;如外墙有挑阳台,则每个阳台计算一个侧面宽度(二户阳台连在一起的也只算一个侧面),计入外墙中心线长度内。 2.内墙砌筑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面投影面积计算。高度在3.6m以内时,按工具式脚手架计算;高度超过3.6m时,按外脚手架定额乘以系数0.3计算。 3.钢筋混凝土基础自设计室外地坪至垫层上表面的深度超过1.5m时,同时带形基础底宽超过3.0m、独立基础或满堂基础及大型设备基础的底面积超过16㎡的混凝土浇捣脚手架,应按槽、坑土方规定放工作面后的底面积计算,按满堂脚手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3计算脚手架费用。 4.室内单独的梁、柱及现浇剪力墙项目可计算脚手架。柱按结构外围尺寸加3.6m乘以柱高以面积计算,梁按梁的净长乘以室内地坪至梁顶面高度以面积计算。高度在3.6m以内者,套用工具脚手架定额乘以系数0.3;超过3.6m者,套用外脚手架定额乘以系数0.3。 5.立挂式安全网按挂网部分长度乘以挂网高度以面积计算。 6.挑出式安全网按挑出安全网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吊篮脚手架按其装饰面的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 8.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工程量。 9.室内柱面、梁面、墙面装饰高度超过3.6m时,按以下规定计算装饰脚手架: (1)梁面、墙面按设计室内地坪或楼板上表面至楼板底之间的高度,乘以梁、墙净长以面积计算。 (2)柱面按图示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3)上述所指长度、高度均为装饰面的长度、高度。 (4)满堂脚手架可以利用时,不再计算墙、柱、梁面装饰脚手架。 10.满堂脚手架按天棚装饰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墙垛所占的面积。其高度在3.6~5.2m时,计算基本层,超过5.2m时,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一层。 11.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计算。 12.悬空脚手架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建筑物垂直运输 1.垂直运输费用按定额人工工日乘以系数计算。 2.人力运输+垂直运输机械:按人力运输相应高度对应系数的基础上乘以60%计算。 3.人力运输+现有电梯:按相应高度对应系数的基础上乘以20%计算。 三、建筑物超高降效 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用按定额人工工日乘以系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