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1发承包双方在工程计价中对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有关政策规定有争议需要解释的,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解释。
8.0.2发承包双方对工程结算文件有争议的,可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协商;
2提请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
3按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021-5103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