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章定额包括埋设护筒,人工挖孔、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击钻机、回旋钻机四种成孔方式及灌注混凝土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钻孔灌注桩基础工程。
三、本章定额钻孔土质分为八种:
1、砂土:粒径不大于2mm的砂类土,包括淤泥、轻亚粘土。
2、粘土:亚粘土、粘土、黄土,包括土状风化。
3、 砂砾: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小于或等于50%,包括礓石粘土及粒状风化。
4、砾石:粒径 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大于50%,有时还包括粒径为20~200mm的碎石、卵石,其含量在40 %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5、卵石:粒径20~200mm的碎石、卵石含量大于10%,有时还包括块石、漂石,其含量在1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6、软石:各种松软、胶结不紧、节理较多的岩石及较坚硬的块石土、漂石土。
7、次坚石: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500mm、含量大于10%的较坚硬的块石、漂石、卵石、砾石。
8、坚石:坚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1000mm、含量大于10%的坚硬的块石、漂石、卵石、砾石。
四、成孔定额按孔径、深度和土质划分项目,若超过定额规定范围时,应另行计算。
五、埋设钢护筒定额中钢护筒按摊销量计算。
六、灌注桩混凝土均考虑混凝土水下施工,按机械搅拌,在工作平台上导管倾注混凝土。定额中已包括设备(如导管等)摊销及扩孔增加的混凝土数量,不得另行计算。
七、钻机场外运输、截除余桩、废泥浆处理及外运费用,可参考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八、定额中不包括在钻孔中遇到障碍必须清除的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
九、泥浆池制作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参考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一、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定额中的孔深指护筒顶至桩底的深度。成孔定额中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论其所在的深度如何,均执行总孔深定额。
二、人工挖桩孔土方工程量按护壁外缘包围的面积乘以深度计算。
三、灌注桩工作平台按本册第十二章有关项目计算。
四、钻孔灌注桩钢筋笼按设计图纸计算,套用本册第四章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五、钻孔灌注桩需使用预埋铁件时,套用本册第四章钢筋工程有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