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造总字【2010】15号
关于发布型钢混凝土钢柱、钢梁
制作安装补充定额的通知
各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目前型钢混凝土钢柱、钢梁结构已在我区建筑工程中普遍使用的情况,为了科学合理计价,及时反映市场价格水平,我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型钢混凝土钢柱、钢梁结构进行了现场考察、测算,组织编制了型钢混凝土钢柱、钢梁制作、安装补充定额,现印发执行,并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补充定额未计入施工现场外的水平运输费用,发生时型钢钢柱、钢梁运输费用按09届定额金属构件运输相应子目计算。水平运输超过定额规定子目中的运距时,按交通运输部门规定的社会运输价格计算。
二、型钢混凝土梁、柱中加密区部分的箍筋需穿过钢柱、钢梁时,按加密区箍筋设计图纸钢筋重量执行原有定额相应子目且人工乘以系数1.35。其余部位的箍筋、水平筋等需要穿过钢柱、钢梁时,按设计图纸钢筋重量执行原有定额相应子目且人工乘以系数1.15。
附:1.型钢混凝土梁、柱制作补充定额
2.型钢混凝土梁、柱安装补充定额
3.栓钉制作补充定额
4.机械台班补充定额
内蒙古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O一O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