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 说明
20.1.1
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等铺拆费用
1 轨道铺拆以直线形为准,如铺设弧线形时,乘以系数1.15。
2 固定式基础如需打桩时,其打桩费用依据打桩设计图,按第4章定额及规定计算。
3 本章定额不包括:轨道和枕木之间增加其他型钢或钢板的轨道、自升塔式起重机行走轨道,不带配重的自升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发生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4 固定式基础适用于混凝土体积在10m3以内的塔式起重机基础或施工电梯基础,超过10m3时,按实计算。
20.1.2 特、大型机械每安装拆卸一次费用
1 安拆费中包括机械安装后的试运转费用。
2 施工电梯、混凝土搅拌站的安拆费中不包括基础。其费用按有关分章定额及规定另行计算。
3 安拆费中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拆费是以塔高45m确定的,如塔高超过45m时,每增高10m安拆费用增加20%,增加不足10m按10m计算。
20.1.3 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
1 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中包括机械的回程费用。
2 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为运距30km以内的机械进出场费用,30km以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计算。
3 机械运输路途台班费用不予计算。
4 10t以内汽车式起重机,不计取场外开行费。10t以外汽车式起重机,每进出场一次的场外开行费按其台班单价的25%计算。
5 自升塔式起重机场外运输费是以塔高45m确定的,如塔高超过45m时,每增加10m,场外运输费增加5%,增加不足10m按10m计算。
20.1.4 塔吊、施工电梯场内转移,如需重新施工基础、安装拆除时,其基础、安拆费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场内运输,按场外运输费用的60%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