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1.1本章定额,适用于矿山载货用的单、双索架空索道工程。它是按海拔标高<2000m的一般山地施工考虑的,若表12.1.1地形中进行安装时,可按该表项目系数调整相应定额人工和机械台班消耗量,以便计取施工增加费用:
表12.1.1特殊地形安装时调整定额人工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系数
项目及调整系数/地形 |
高山峻岭 |
泥沼 |
河网 |
1.塔架工程 |
2.5 |
2.0 |
1.5 |
2.钢索道架设 |
2.0 |
1.5 |
1.2 |
3.鞍座、托索轮等安装 |
1.5 |
1.2 |
1.1 |
12.1.2地形划分的特征:
1 平地:指地形比较平坦,水平距离1 km以内、地形起伏在50m以内的地带。
2
丘陵:指地形有起伏的矮岗、土丘,水平距离1km以内、地形起伏在50m以内的地带。
3
一般山地:指一般山岭或沟谷地带、高原台地,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50m~150m的地带。
4 泥沼:水田(包括水草地)或泥水淤积的地带。
5 河网:水渠或河流纵横交叉成网,影响正常陆上交通的地带。
6
高山峻岭:人力、牲畜攀登困难,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150m~250m的地带。
7 高原:指海拔高度在2000m以上的地区。
8
沙漠:指沙漠的边缘地带。
12.1.3在野外安装的设备、构件、塔架及其附件等,距离安装点30m以外的工地运输(指汽车、人力)和施工定位工作,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可按架空输电线路分章相应定额计算。如采用轻便索道运输塔材及其附件时,可套用本节相应定额。
12.1.4牵引索或承载索拉紧垂直导向轮和水平导向轮,按其直径分别套用本章相应定额。
12.1.5单索或双索货车及双索货车用的挂结器和脱开器,不论是上部牵引还是水平曳引,均套用本章相应定额。
12.1.6双索或单索的扁轨安装,均包括扁轨、道岔、吊钩、导向架、导向板安装。道岔、压轮轨的长度并入扁轨内计。
12.1.7链条式电动推车机安装:包括链条、推爪、托辊及托链的安装。链条重锤箱、垂直导向轮、水平导向轮、张紧轮、迂回轮及水平滚轮组,均套用本章相应定额。
12.1.8工作内容:
1
驱动机安装:开箱、清点、检查、清洗,安装机座、主轴、驱动轮、减速机、液压制动器、主轴制动器、液压蓄力器和控制油站、开式齿轮、润滑站、电动机等安装、调整、单机试运转以及双槽驱动机的从动轮和支架安装。
2 牵引索及承载索:展放钢丝绳。
3 双轴支承垂直导向轮、水平导向轮及迂回轮、鞍座、托索轮安装:检查、清洗、安装。
4
站房辅助设备及其附属构件的安装:清点、检查、清洗、安装、凋整、单机试运转。
5 牵引索拉紧装置安装:检查、清洗、安装、试验。但不包括拉紧小车轨道的铺设。
6 重锤及重锤箱安装:张力设施重锤的挂设、锚固设施联结、固定和承载索弧垂的测定。
7
货车组装及挂设:检查、清洗,货车及滑轮架组装,抱索器安装,货车挂设。
8
塔架组立、包括塔头、塔身、塔脚、爬梯、护围、休息台和蝴蝶架的安装,以及为组立塔架所需的一切准备工作和辅助工作。
9
保护网安装:包括主索、边索、横梁压板和网络的组装,以及保护网的挂设、张紧和锚固等。
12.1.9对于金属塔架(含附件)组立、钢索架设以及鞍座、托索轮等索道辅助装置(含附件)的安装高度,均是以5米为准编制的。超过5米者,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
12.1.10索道试运转定额是综合以一个台(套)为基础编制的。全线试运转,应以线路长度确定,其试运转的台班数按表12.1.10规定计算。
表12.1.10全线试运转台班数
线路长度(KM) |
<3 |
<5 |
<8 |
<10 |
试运转台班(套)数 |
4 |
5 |
7 |
9 |
12.1.11不包括下列内容:
1 涨锚站的型钢架和站房内主钢架等非标制品的安装,以及电动推斗小车的支架、轨道和母线装置工作另套有关定额。
2 电动机的检查、干燥、接线和设备、塔架等的刷油防腐工作另行计算。
3
减速机、润滑油站、控制油站、加油小车、牵引索润滑器等所需的油料可按设备注油定额计算。
4 架空索道的金属塔架及保护网本体(定型标准制品)的购置费用另计。
5 对架空索道工程需要采用的一些特殊技术措施及其施工所需的专用机具费用,可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