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石油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划分为三项费率标准: 一、站场工程费率标准:适用于油气田站内工程、长距离输送管道站场工程、液化天然气站库工程、地下储气库站场工程、油库工程、加油(气)站工程。 二、输送管道工程费率标准:适用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含阀室)、油气田输送管道工程、液化天然气输送管道工程、地下储气库输送管道工程。 三、炼油化工工程费率标准:适用于炼油化工工程、气田天然气集中处理工程。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标准及其计算程序表,见表1。 表1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标准及其计算程序表 |
注:1.取费基数为六类地区人工综合工日单价169.60元;
2.表中所列费率为Ⅱ类工程六类地区取费标准;
3.Ⅰ类、Ⅲ类工程取费调整系数见表2,高类别地区取费调整系数见表3。
四、工程类别取费等级划分:根据石油建设安装工程的特点,本定额按工程类别等级取费,方法如下:
(一)石油建设安装工程根据工程规模、技术难易、质量标准、施工条件及工期长短等综合划分为三个等级。
(二)为了保证石油建设工程质量,在取费等级计算上实行工程类别和企业资质等级相结合,高级别的施工企业可以承担低类别工程的施工任务,不允许低级别的施工企业承担高类别工程的施工任务。
(三)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Ⅱ类工程费率为基准,Ⅰ类、Ⅲ类两类工程按Ⅱ类工程费率乘系数调整。石油建设安装工程类别取费调整系数见表2。计取各项费用(不包括特定条件下计取的费用、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时,费率可以乘表2所列工程类别取费调整系数。
表2石油建设安装工程类别取费调整系数表
五、高类别地区取费调整:高类别地区使用本定额时,计取各项费用(不包括特定条件下计取的费用、利润)按六类地区标准(表1)乘以调整系数(表3)计算。
表3高类别地区取费调整系数表
高类别地区 | 站场工程、输送管道工程 | 炼油化工工程 |
甘肃庆阳地区、兰州市 | 1.04 | 1.02 |
内蒙古自治区 | 1.05 | 1.03 |
宁夏回族自治区、陕北地区 | 1.06 | 1.03 |
甘肃玉门地区 | 1.08 | 1.0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含塔里木地区) | 1.12 | 1.06 |
新疆塔里木地区 | 1.18 | 1.09 |
青海海西州地区 | 1.20 | 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