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标准砖墙墙体厚度,按下列规定计算(二)墙体材料除加气混凝土砌块、预制混凝土空心砌块的规格系综合考虑外,标准砖、砌块、石的规格如下所示:
1.标准砖:240mm×115mm×53mm
2.硅酸盐砌块:880mm×430mm×240mm
3.条石:1000mm×300mm×300mm或1000mm×250mm×250mm
4.方整石:400mm×220mm×220mm
5.五料石:1000mm×400mm×200mm
6.烧结多孔砖:KP1型:240mm×115mm×90mm
KP2型:240mm×115mm×53mm
KP3型:240mm×115mm×115mm
200mm×115mm×115mm
200mm×115mm×90mm
200mm×95mm×115mm
7.烧结空心砖:240mm×200mm×115mm
(三)定额中实心砖、砌块、方整石、条石、烧结多孔砖等砌体设计要求规格与砌体定额规格不同时,定额材料用量允许换算。
(四)基础与墙、柱的划分
1.砖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砖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高度≤±300mm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高度>±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砖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4.毛石基础与墙身的划分:内墙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外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
5.条石基础、勒脚、墙身的划分:条石基础与勒脚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内外标高之差为挡土墙,挡土墙以上为墙身。
(五)砖(石)墙身、基础如为弧形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砖用量乘以系数1.025。
(六)砖墙中已包括钢筋砖过梁、平碹和立好后的门框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线等一般出线用工。
(七)砖石云墙按每立方米砌体增加一般技工0.3工日。
(八)本分部石作以现代作法编制,若为仿古作法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一仿古工程》项目执行。
(九)夯土墙中的钢筋、混凝土圈梁、混凝土过梁、木过梁、钢过梁、门洞预埋件、钢丝网片按本定额册中相应项目执行。
二、砌砖、砌块
(一)各种砖砌内墙、外墙、砖砌框架间隔墙,不分墙体厚度,均按一般砖墙项目计算。
(二)剪力墙间(含短肢剪力墙间),框架结构间和预制柱间砌砖墙、砌块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5。
(三)砖砌体(不包括砖围墙和砌块墙)均未包括勾缝,设计规定勾缝时,按本定额“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四)填充墙以填炉渣轻质混凝土为准,如设计用材料与本分部项目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余不变。
(五)墙身外防潮层需贴砖时,应按本分部贴砖项目计算。框架外表面需做1/2砖以上的镶贴砖时,按砖墙项目计算。
(六)中间做十字形砖柱,然后在四角浇钢筋混凝土的柱,以及砖砌空心柱,均应分别按砖柱和钢筋混凝土柱计算。
(七)砖砌空心柱适用于空心内浇钢筋混凝土柱的做法,不论空心为圆形或方形均以柱的外形套用相应项目。
(八)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项目。高度超过3.6m者,人工乘以系数1.15。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九)零星砌砖适用于厕所水槽腿、垃圾箱、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阳台栏板(杆)、楼梯栏板、锅台、炉灶、蹲台、池槽、池槽腿、小便槽、地垄墙、屋面隔热板下的砖墩、花台、花池、房上烟囱以及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钢筋砖过梁、砖平碹,以及孔洞面积>0.3m2填塞等实砌体。
(十)硅酸盐砌块、烧结多孔砖(个别项目除外)、烧结空心砖,需要镶嵌的标砖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一)砌体内钢筋加固,按本定额“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十二)定额中的墙体砌筑高度按3.6m编制的,如超过3.6m时,其超过部分工程量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
(十三)成品排水沟分有盖、无盖定额,盖板分材质单独编制选择使用。
三、砌石
(一)砌石项目中未包括勾缝,如勾缝者,按本定额“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二)石板铺地沟底板执行石盖板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2。地沟石盖板厚度按150mm考虑,规格不同时允许换算。
(三)素面石活制作定额已考虑剁斧、打钻路、钉麻、扁光和石活企口、起线、起凸、打凹,若石构件设计要求磨光时,另按石表面加工项目计算。
(四)石阶沿制作综合了凿柱顶卡口用工。
四、垫层
(一)垫层定额中灰土、三合土、水泥石灰炉(矿)渣、石灰炉(矿)渣、混凝土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项目不同时,可按附录换算,但毛石、碎砖、砾石、碎石垫层灌浆, 已综合其砂浆标号及强度,不得换算。
(二)散水、防滑坡道的垫层,按垫层项目计算,人工乘以系数1.2。
(三)干铺砾石、碎石等垫层,若设计要求不加砂时,定额项目允许换算,但人工不变。
(四)楼地面设计为砂夹石的,执行垫层相应定额项目。
五、夯土墙
(一)夯土墙分人工夯土及机械夯土。
(二)模板分工具式木模板、工具式铝模板。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石)基础
(一)砖石基础以设计图示尺寸按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砖石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计算。石砌基础如为台阶式断面时,可按下式计算基础的平均宽度:
B=A/H
式中B——基础断面平均宽度(m)
A——基础断面面积(m2)
H——基础深度(m)
(二)嵌入砖石基础的钢筋、铁件、管子、基础防潮层、单个孔洞面积≤0.3m2以及砖石基础放大脚的T形接头重叠部分,均不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砖、石基础洞口上的砖平碹亦不另计算。
二、砌砖、砌块
(一)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计算。
(二)砖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外墙墙身高度: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有屋架的斜屋面,且室内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再加200mm,其余情况算至屋架下弦再加300mm(如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有钢筋混凝土楼隔层算至楼板顶面。
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再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隔层算至楼板顶面,有框架梁(圈梁)时算至梁(圈梁)底。
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墙顶面(如有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三)实砌砖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过人洞、空圈、门窗洞口面积和每个孔洞面积>0.3m2所占的体积。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和暖气槽、管槽、消火栓箱、壁龛的体积。但不扣除梁头、板头、梁垫、檩木、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孔洞面积≤0.3m2所占的体积。凸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三匹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计算。
(四)砖砌地下室内外墙身按本分部砖墙项目计算。
(五)框架间墙以净空面积乘墙厚按“立方米”计算。
(六)填充墙按设计图示尺寸外形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面积和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所占的体积,其实砌部分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七)实心砖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八)零星砌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九)加气混凝土块、硅酸盐块、预制混凝土空心砌块、烧结空心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面积和每个孔洞面积>0.3m2所占的体积以及嵌入砌体的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所占的体积。
(十)砖地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砖明沟、暗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延长米计算。
(十一)成品暗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延长米计算。沟盖板分材质按照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三、砌石
(一)粗、细料石墙,方整石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二)粗、细料石阶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三)石梯带、石踏步、石梯膀以“立方米”计算;隐蔽部分按相应的基础项目计算。
四、垫层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五、夯土墙
(一)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计算。
(二)砖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外墙墙身高度: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有屋架的斜屋面,且室内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再加200mm,其余情况算至屋架下弦再加300mm(如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
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再加100mm。
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三)夯土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过人洞、空圈、门窗洞口面积和每个孔洞面积>0.3m2所占的体积。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体积。但不扣除梁头、板头、梁垫、檩木、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孔洞面积≤0.3m2所占的体积。凸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四)若施工工艺或配料与定额不一致时,允许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