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估价表)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电压等级小于或等于10kV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梯电气装置、电气调整试验等安装工程。内容包括:变压器、配电装置、母线、绝缘子、配电控制与保护及直流装置、蓄电池、发电机与电动机检查接线、金属构件、穿墙套板、滑触线、配电及输电电缆敷设、防雷及接地装置、电压等级小于或等于10kV架空输电线路、配管、配线、照明器具、低压电器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装置等安装及电气设备调试内容。 二、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不包括本册估价表第十七章“电气设备调试工程”中人工费,不包括装饰灯具安装工程中人工费)5%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35%。电压等级小于或等于l0kV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直埋敷设电缆工程、路灯工程不单独计算脚手架费用。 2.操作高度增加费:安装高度距离楼面或地面大于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1计算(已经考虑了超高因素的定额项目除外,如小区路灯、投光灯、氙气灯、烟囱或水塔指示灯、装饰灯具),电缆敷设工程、电压等级小于或等于l0kV架空输电线路工程不执行本条规定。 3.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指在建筑物层数大于6层或建筑物高度大于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上进行安装时,按下表计算,建筑物超高增加的费用,其费用中人工费占65%。
4.在地下室内(含地下车库)、暗室内、净高小于1.6m楼层、断面小于4m2且大于2m2隧道或洞内进行安装的工程,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2。 5.在管井内、竖井内、断面小于或等于2m2隧道或洞内、封闭吊顶天棚内进行安装的工程(竖井内敷设电缆项目除外),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6。 三、本册估价表中安装所用螺栓是按照厂家配套供应考虑,定额不包括安装所用螺栓费用。如果工程实际由安装单位采购配置安装所用螺栓时,根据实际安装所用螺栓用量加3%损耗率计算螺栓费用。现场加工制作的金属构件定额中,螺栓按照未计价材料考虑,其中包括安装用的螺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