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与装饰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含装配式建筑)。
二、安装工程:适用于《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所规定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安装工程,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管道及器具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安装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炉窑砌筑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安装工程。
三、大规模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工程量在10000m³以上或单独编制工程预算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处理(包括挖方或填方)、堤坝、沟渠、水池、运动场、机场、管道沟等的土石方工程。
四、抗震加固及维修工程:适用于甘肃省抗震加固及维修工程预算定额所规定的抗震加固及维修工程。
五、市政工程:适用于道路、桥涵、隧道、水处理、生活垃圾、管网、路灯、市政工程维修养护等工程。
六、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新建和扩建的仿古建筑工程。
七、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堆砌假山及塑假石山、园路、园桥及园林小品工程。
八、包工不包料工程:适用于按定额只包人工不包材料、机械的工程。
九、单独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单独承分包且执行《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的装饰装修工程。
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新建、扩建工程。其中:
1.地面工程:适用于地面与高架车站、区间及车辆段、停车场等土建工程,其中的大型土石方工程除外。
2.地下明挖工程:适用于采用明挖施工的地下车站、区间、出入口、联络通道及通风道等土建工程,其中的大型土石方工程除外。
3.地下暗挖工程:适用于采用矿山法施工的地下车站、区间、出入口、联络通道及通风道等土建工程。
4.盾构工程:适用于采用盾构法施工的地下区间土建工程。
5.轨道工程:适用于轨道正线、折返线、停车线、波线及车辆段、停车场与综合基地库内外线、出入段线等线路的所有道床与轨道铺设相关工程。
6.安装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通信、信号系统的线路敷设、支架及所有相关设备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变电所、杂散电流、电力监控、接触轨、刚性与柔性接触网、电缆、动力照明、防雷及接地装置等与供电系统相关的所有线缴敷设与设备安装工程;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机电设备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旅客信息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安装工程;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梯及自动扶梯、屏蔽门及安全门、人防门及防淹门等安装工程。
7.大型土石方工程:适用于高架及地面工程、明挖区间、明挖车站工程每个标段中挖(石)方容量大于5000m³的土石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