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设置规定与说明
一、本章定额分为割草抚育、松土抚育、扩穴抚育、竹类与经济林苗木抚育、施追肥五部分。
二、割草抚育
具体包括块状割抚、带状割抚、全林地割抚等子目内容。
1.块状割抚:块状(以栽植苗木为中心,半径0.5m)割除种植穴周边影响幼树生长的草丛、草灌和藤本;抚育时结合间苗、扶苗、除萌除蘖。
2.带状割抚:带状割除种植带内影响幼树生长的草丛、草灌和藤本;抚育时结合间苗、扶苗、除萌除蘖。
3.全林地割抚
(1)全林地割除作业小班内影响幼树生长的草丛、草灌和藤本;抚育时结合间苗、扶苗、除萌除蘖。
(2)葛藤、互花米草植被割草抚育时,应将割除的葛藤、互花米草全部清理出作业区;抚育时结合间苗、扶苗。
4.其它植被割抚
未成林造林地割抚作业中,若需割除矮灌(杂灌均高≤2.0m)、芒杆、高灌(杂灌均高>2.0m)、竹薮等植被时,可参照中幼林抚育工程“清杂除蔓”相应子目计算其用工消耗量。
三、松土抚育
具体包括块状松土、带状松土或全林地松土等子目内容。
1.块状松土:块状(以栽植苗木为中心,半径0.5m)松土,铲山里深外浅,深度5-10cm;抚育时结合间苗、扶苗、除萌除蘖、培土。
2.带状松土或全林地松土:铲山深度5-10m;抚育时结合间苗、扶苗、除萌除蘖、培土。
四、扩穴抚育
向原穴四周每边扩展20cm以上,扩穴深度≥30cm;苗木基部培土。
五、竹类与经济林苗木抚育
1.竹类苗木抚育:块状(2m×2m/株)割除苗木周边草灌、藤本;块状松土(以栽植苗木为中心,半径1.0m),深度5-10m;苗木基部培土。
2.经济林苗木抚育:带状割除种植带内草灌、藤本;块状松土(以栽植苗木为中心,半径1.0m),深度5-10m;结合整形修剪、基部培土。
六、施追肥
具体包括施农家肥、有机肥、复合肥等子目内容。工作内容主要为作业区内肥料搬运,结合松土或垦复抚育,沟施、穴施追肥后覆土。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割草抚育
1.块状割抚,按“块次”计算。
2.带状割抚、全林地割抚,均按施工面积净值、并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亩次”计算。
3.带状割抚工程量计算公式为:
工程量(亩次)=造林设计小班面积(亩)×割抚作业面积比例×次数
=割抚带总长度(m)×宽度(m)×次数/666.7。
二、块状抚育
1.块状松土,按“块次”计算。
2.带状松土、全林地松土,均按施工面积净值、并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亩次”计算。
3.带状松土工程量计算公式为:
工程量(亩次)=造林设计小班面积(亩)×松土作业面积比例×次数
=松土带总长度(m)×宽度(m)×次数/666.7。
三、扩穴抚育
扩穴抚育,按“穴”计算。
四、竹类与经济林苗木抚育
1.竹类苗木抚育,按“株(丛)/年”计算。
2.经济林苗木抚育,按“株/年”计算。
五、施追肥
施追肥(农家肥、有机肥、复合肥),均按“kg”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