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建委(局):
为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市[2014]130号)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决定在全省推行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名制的目的
推行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的目的是动态监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劳务用工情况,提高建筑业企业建筑劳务人员管理水平,防范建筑劳务人员工资纠纷,保障建筑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构建有利于形成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长效机制,促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二、实名制的范围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2015年1月1日后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
三、实名制的内容
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是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实行有效身份实名管理,动态监管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的所有生产活动情况。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的内容包括:
1.姓名、身份证号码、来源省份地区、文化程度等基本信息。
2.岗位(工种)、技工等级、岗位证书类别等岗位资格信息。
3.人员类别、从事过劳务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等从业信息。
4.施工现场日考勤信息。
5.劳务用工合同、工资支付情况等其它信息。
四、实名制的方式
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按照主管部门监督,内容标准统一,企业自行负责,简便宜行实用的原则,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
1.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等施工企业负责本企业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专项工程项目,专业承包企业负责施工现场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实行分包的工程项目,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工程项目发包企业,做好施工现场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
2.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可自行编制或选用其它地区、企业已经成熟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也可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台帐。
3.统一全省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数据标准。使用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的,系统编制要符合省统一数据标准要求。建立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台帐的,要按省统一数据标准设置台账信息数据内容,并以电子文档格式存档。省统一数据标准见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标准》。
4.省厅将逐步按全省统一数据标准归集全省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信息。
5.施工企业对本企业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抓好落实,督促、服务本地区施工企业做好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并在每季度末前将本地区推行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情况及附件2统计表,以纸介和电子文档两种格式报送省厅。
2.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施工现场监管,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对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将进行通报,并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取消其各种评优、评先资格,外埠施工企业将限制其入辽备案。
3.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施工企业在按照新的资质标准换证和升级、增项,以及资质动态核查工作中对企业建筑劳务人员(技术工人)的审核。施工企业申请资质申报的技术工人必须是本企业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登记的劳务人员。
4.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加强本企业建筑劳务人员管理,制定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各项制度,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建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档案,并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或兼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数据采集等具体管理工作。
5.施工企业应当按附件3要求将施工现场建筑劳务人员实名管理有关资料存放施工现场项目部,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将施工现场建筑劳务人员实名管理有关材料作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管理材料之一报工程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审核。
6.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劳务人员告知牌,告知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和办法,以及劳务纠纷解决办法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王晶岩,联系电话:024—23447623,电子邮箱:lnjgc@126com。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标准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27日
附件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标准
一、基本规定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即施工企业自行编制或选用其它地区、企业已经成熟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在本标准中简称为实名制管理系统。
2、实名制管理系统的信息数据除符合本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3、实名制管理系统的信息数据可多于本标准规定的数据,即可以对本标准未规定的相关信息内容进行增补。
4、本标准所涉及的省、市、区县行政区划名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一2007规定相一致。
5、劳务人员身份证号码是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判断劳务人员唯一性的标识编码。在同一时间段内,一名劳务人员可以在一个施工企业的到多个项目上务工,但不能同时在两个施工企业务工。
身份证号码应符合《公民身份证号码》GB11643—1999的规定。
二、应实现的几个功能
1、施工现场劳务人员日考勤功能。自动实时记录劳务人员进出施工现场情况,可用身份证读卡器作为识别终端设备。
2、本企业各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实名情况数据信息归集功能。通过施工现场项目部专兼职工作人员按有关管理规定采集的劳务人员基本信息及日考勤信息,建立施工企业劳务人员实名数据库。
3、查询统计分析功能。查询统计分析本企业及施工现场劳务人员来源、素质结构等情况,实现实时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用工情况。可以按来源地区、文化程度、人员类别、岗位、技工等级、岗位证书类别、所属企业名称、企业类别、企业资质等级、进出施工现场情况等设置查询统计内容。
4、设置查询、统计报表打印功能。
5、设置对每次查询数据的Excel格式批量导出功能。
三、信息数据表
字段名称
|
字段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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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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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数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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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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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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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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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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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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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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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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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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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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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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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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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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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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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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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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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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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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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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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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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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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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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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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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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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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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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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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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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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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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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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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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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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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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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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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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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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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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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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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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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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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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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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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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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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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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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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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书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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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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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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枚举
|
岗位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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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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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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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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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书发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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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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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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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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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书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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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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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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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证书有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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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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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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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证书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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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ch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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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
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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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建筑工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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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
|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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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建筑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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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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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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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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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施工企业名称
|
varchar
|
200
|
|
M
|
|
所在施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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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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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M
|
|
所在施工企业所属市
|
varchar
|
|
|
M
|
枚举
|
所在施工企业所属区县
|
var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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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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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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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施工企业资质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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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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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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枚举
|
所在施工企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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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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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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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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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所在施工企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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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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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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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出所在施工企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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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
|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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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约定用工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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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
|
|
M
|
|
合同约定用工截止日期
|
date
|
|
|
M
|
|
合同约定用工天数
|
varchar
|
10
|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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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工程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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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rchar
|
200
|
|
M
|
|
施工工程项目编号
|
varchar
|
20
|
|
C
|
|
施工工程项目所在市
|
varchar
|
6
|
|
M
|
|
施工工程项目所在区县
|
varchar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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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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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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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
|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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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施工现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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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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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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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施工现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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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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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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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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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工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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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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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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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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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发工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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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i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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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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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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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发工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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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i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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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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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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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数据指标解释及内容
姓名:按身份证上的姓名填写。
性别:选择身份证上性别男或女。
民族:按我国各民族名称,选择身份证上的相应民族。
出生日期:按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填写。
身份证号码:按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填写。
家庭住址:按身份证上的家庭住址填写。
所属省份:按辽宁本省、外省填写。
文化程度:按毕业证上的学历,选择初中及以下、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相应学历。
人员类别:按自有技术工人、临时聘用技术工人、其他填写。自有技术工人是指与企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技术工人。
技能等级:按高级、中级、初级、其它填写。
专业工种:按木工、砌筑工、抹灰工、镶贴工、石作业工、油漆工、钢筋工、测量工、焊工、混凝土工、架子工、模板工、水暖工、电工、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变电安装工、线路架设工、防水工、起重工、管道工、通风工、爆破工、除尘工、起重信号工、司索工、桩基操作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机械设备安装工、其它填写。
岗位证书类别:按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其他执业资格证书填写。
岗位证书编号:按岗位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填写。
岗位证书发证单位:按岗位证书上的发证单位填写。
岗位证书发证日期:按岗位证书上的发证日期填写。
岗位证书有效日期:按岗位证书上的有效期止日期填写。
岗位证书状态:按有效、注销、暂扣、过期填写。
从事建筑工作日期:按参加工作后第一次从事建筑施工工作日期填写。
从事建筑工作年限:按从事建筑施工工作实际年限填写。
所在施工企业名称: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填写企业全称。
所在施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分支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如果组织机构代码中含有字母的,必须用大写字母。
所在施工企业所属市: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2007填写。
所在施工企业所属区(县):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区(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2007填写。
所在施工企业资质序列:按建筑业企业资质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填写。
所在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上的资质等级填写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其它。
调入所在施工企业日期:按调入所在施工企业日期填写。
调出所在施工企业日期:按调出所在施工企业日期填写。
合同约定用工开始日期:按施工劳务合同中约定的务工开始日期填写。
合同约定用工截止日期:按施工劳务合同中约定的务工截止日期填写。
合同约定用工天数:按劳务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中约定的用工天数填写。
施工工程项目名称:按照立项批复文件上的工程项目名称填写。
施工工程项目编号: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标准(试行)》中工程项目信息信息系统项目编号。
施工工程项目所在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2007,辽宁14个省辖市填写。
施工工程项目所在区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2007,14个省辖市所属区县填写。
考勤日期:按每天进入施工现场考勤日期填写。
进入施工现场时间:按每天进入施工现场考勤的时间填写。
离开施工现场时间:按每天离开施工现场考勤的时间填写。
务工天数:按一个工程项目上实际考勤务工天数填写。
应发工资:按一个工程项目上应发工资填写。
实发工资:按一个工程项目上实发工资填写。